深圳頻道|熱點專題

6月25日,全國各地共同迎來了第29個全國土地日,深圳也從23日起啟動“土地日”主題宣傳活動周活動,通過舉辦市民講壇、媒體開放日、送政策進園區等一系列主題活動,展示深圳在踐行生態保護、城市規劃建設、空間治理、保障實體經濟發展、服務民生事業建設等方面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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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組織開展土地日系列宣傳活動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利用一周時間,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優化營商環境 扶持實體經濟”進園區土地日系列宣傳活動。

深圳啟動“土地日”主題宣傳活動周

此次活動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主辦,引導社會公眾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激發市民形成親近自然、了解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意識。

深圳打出土地政策“組合拳”

今年以來,深圳陸續出台《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關於規范已出讓未建用地土地用途變更和容積率調整的處置辦法》和《深圳扶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管理規定》,打出一套拓展產業發展空間的“組合拳”。

三大土地政策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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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

辦法從重點產業項目遴選、用地供應、產業發展監管、責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以加快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其中,辦法提出重點產業項目可“聯合競買”,並對“聯合競買”用地的企業予以地價優惠,規定重點產業項目用地上除配套商業以外的建筑類型,遴選方案確定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意向用地單位聯合申請的,出讓底價按照市場價格的60%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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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范已出讓未建用地土地用途變更和容積率調整的處置辦法》

為促進集約節約用地,辦法對提高容積率增加建筑面積的情形做了分類處置。如,商業用地增加建筑面積的,除無償移交需建設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外,還應將超出原合同約定建筑面積部分的20%(須為辦公用房或生效法定圖則未規劃的公共配套設施用房)無償移交政府。居住用地增加建筑面積的,除無償移交需建設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外,超出原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的部分均建設為可銷售的人才住房。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增加建筑面積的,無償移交規劃的其他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后,直接按照法定圖則繼續開發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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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扶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管理規定》

管理規定有幾個突出的亮點。首先,政策覆蓋系統全面,它可將所有已出讓產業用地全部納入可申請范圍﹔其次,為更好支撐實體經濟發展,充分滿足不同產業、不同主體、不同用地差別化的建設需求,管理規定明確支持已批未建用地提容增建、已建用地因產業轉型升級而開展的加改擴及拆除重建,並提出產業用地容積及容積率調整可通過新建、改建、拆建及三種方式組合的路徑實施,這將給予了土地使用權人更多的選擇﹔同時,管理規定結合“強區放權”的改革趨勢,大力精簡程序、優化流程,審批時間預計由原來的6-12個月壓縮為2-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