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遏制投機炒房

2020年07月15日16:24  來源:人民網-深圳頻道
 

  人民網深圳7月15日電(陳育柱、李申)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通知,推出八項遏制投機炒房的樓市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發揮稅收調控作用、細化普通住房標准等。

  根據通知,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深圳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深圳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証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此前深圳執行的限購措施,對深戶居民沒有落戶時間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要求。

  深圳住房建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幾年,落戶深圳即可購房,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市場供需矛盾,這對於早期已落戶深圳並連續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緊張背景下,適當收緊戶籍居民購房政策,以切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同時,為了堵住“假離婚買房”的漏洞,通知提出,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在住房信貸政策方面,通知明確,對無房無貸的首次購房家庭,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對無房但有房貸記錄或已有1套住房的購房家庭,如購買普通住房,繼續按過往分別不低於50%、70%的貸款首付比例要求執行,如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個百分點,即分別為60%、80%。

  為使存量住房計稅參考價格更貼近市場價格,更准確地反映深圳市存量住房交易市場的真實情況,通知提出,對存量住房計稅參考價格進行更新調整。此外,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

  在住房標准方面,通知對普通住房標准進行細化,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深圳目前的普通住房標准隻考慮容積率和面積兩個指標,從今年上半年房地產市場偏熱的情況來看,有必要增加價格因素,更合理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准,保障大部分群體對普通住房的需求,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價格上漲。”深圳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解釋。

  此外,深圳還將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今年4月以來,深圳市房地產市場交易活躍,二手房價格上漲過快,部分熱點片區熱點樓盤出現新房搶購、二手房挂牌價虛高等現象,引起廣泛關注。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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