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報發布了深圳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深圳市長期護理保險辦法等22項列為當年項目。
今年擬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草案有12項,包括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修改)、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中醫藥條例(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律師條例(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促進與保護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改)。
今年擬由市政府制定的規章有10項,包括深圳市長期護理保險辦法、深圳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規定、深圳市地方標准管理辦法、深圳醫學科學院管理辦法、深圳市裝修垃圾管理辦法、深圳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深圳市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辦法、深圳市民用微輕型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修改)、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修改)。
41項法規和15項規章納入了預備項目,包括深圳經濟特區不動產登記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網約房管理規定等。(記者 彭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