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共審理案件11223宗

2021年04月02日08:48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深圳知識產權法庭推動案件審理機制改革,年審理案件11223宗

  “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審案快,且認定十分准確。”這是全國很多知識產權領域代理律師的共識。2020年度,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共審理案件11223宗,在“快”和“准”的背后,是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全面改革,把快審案和精審案交由不同團隊的針對性部署。通過建立多渠道相互支持的技術查明體系,讓法官打消“門外漢”的顧慮,更精准落實案件審理工作。

  快審、精審分類處理,讓知識產權案審更快

  “專利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和發明三類,在案件審理實踐中最為復雜的就是發明類案件了。”深圳知識產權法庭法官葉艷介紹,有些專利案件審判程序非常長,卻和相對簡單的案件混在同一個程序內辦理,難免拖慢了整體節奏。比如,某些外觀設計類案件排在發明類案件之后審理,可能要耗費很長的時間等待開庭。

  “這幾年,我們進行了集中快速審理制度改革,外觀設計類案件的審理效率大大提高。”葉艷稱,近年來深圳知識產權法庭把原有團隊重組,一隊法官專門負責審理外觀設計專利案件﹔其他需要鑒定、技術咨詢的案件由另一法官團隊負責,有效縮短了外觀專利案件的審理周期。

  如何實現這類案件的“快審”?法官在庭前質証階段固定好証據,收到案件后通知原被告雙方一同前來發表意見,是否存在侵權一目了然。針對某些專利糾紛存在多個涉嫌侵權被告的情況,法官可以通知涉及同一原告的被告一起到場,大大提高了審理速度。改革后,快審案件審限從六個月縮減到兩個半月,不僅減少了原告的等待時間,也充分防止專利被侵權的損失擴大化。

  多渠道相互支持的技術查明體系,讓審案質效更高

  將“快審”案件剝離出來,余下較復雜案件的“硬骨頭”就交給了精審法官團隊。

  “知識產權庭審案難在哪?難在技術。”知識產權庭精審團隊法官面對的案件涉及不同領域技術,如何迅速吃透這一不同技術領域,是精審法官們每天最關心的事情。

  以前,知識產權案件審理離不開第三方技術查明措施鑒定,這些鑒定由法院委托專門的機構完成。由於涉及法院和鑒定機構之間的手續往來、鑒定機構內部程序等因素,鑒定程序過程相對繁瑣,部分鑒定流程前后需要將近一年的時間。

  為了解決這一“卡脖子”難題,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建立了涉及各技術領域的專家庫,在可不用鑒定的案件中聘請專家參與案件審理。為常態化介入案件審理,法庭又自行招聘了技術調查官。目前,法庭在技術查明環節形成了包括外部專家、技術調查官介入和鑒定的多角度支撐技術查明體系。

  技術調查官主要負責在進行証據保全時,指導法官拍照取証,以確保拍到關鍵要點﹔看卷時,法官會請技術調查官解讀相關技術﹔開庭階段技術調查官在場,在進行技術比對時,法官可請技術調查官來主持﹔技術調查官在庭審后會出具書面意見,輔助法官了解案件的技術背景。

  “有了技術調查官的介入,案件審理效率和質量都得到很大的提高。”作為精審團隊的法官,葉艷認為技術調查官的作用不可或缺。(記者 田語壯 通訊員 肖波)

(責編:劉淞菱、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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