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發布不文明行為治理清單 以法治促進文明

2021年04月08日09:05  來源:人民網-深圳頻道
 

       人民網深圳4月8日電 (王星、張靚雯)4月7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3個年度文明行為規范實施主題,以及包含11項具體治理內容的不文明行為治理清單,以法治的剛性力量,推動市民文明素養和城市文明程度進一步提升。

       此次發布的2021年度文明行為規范的3個實施主題分別為“愛護公物”、“保護環境”和“文明出行”。

       其中,以“愛護公物”為規范,深圳將實施“共享單車文明共享”行動,具體治理內容共3項:不文明停放行為,特別是在機動車道、綠化帶、河道等重點區域的不文明停放行為﹔共享單車投放企業對車輛調度及管理不力﹔老舊共享單車置換不及時,影響有效使用。

       以“保護環境”為規范,深圳將實施“分類有道、環保健康”行動,具體治理內容共3項:未按要求設置分類垃圾桶﹔亂扔垃圾行為﹔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分類投放。

       以“文明出行”為規范,深圳將實施“向不文明交通行為說‘不’”行動,具體治理內容共5項:電動車騎行者不戴頭盔、闖紅燈、逆行﹔開車變道不打方向燈行為﹔開車玩手機行為﹔行人翻越欄杆、亂穿馬路﹔行人闖紅燈行為。

       “制定文明行為規范實施主題以及發布不文明行為治理清單,是深圳以法治促進文明的創新舉措,是將文明行為要求從道德‘軟約束’變成法律‘硬約束’,以法治方式、法治思維推進相關部門更好地履職盡責,引導市民深化文明規范認識、養成文明行為自覺的硬措施。”深圳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陳慶瀾表示。

       近年來,深圳把公共文明建設作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取得了明顯成效,在公共環境、公共秩序、公益行動、人際關系方面均不斷得到提升和改善。《深圳市公共文明建設藍皮書(2020年)》顯示,2020年,深圳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得分為92.99分,比2019年提高7.03分。

(責編:張靚雯、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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