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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筑條例7月1日起實施

2022年03月30日09:10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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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購“綠房”公積金貸款額可上浮

  深圳新建建筑將全面邁入“綠色時代”。《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3月28日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擬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條例要求,深圳市新建建筑的建設和運行應當符合不低於綠色建筑標准一星級要求。

  深圳綠色建筑建設規模和密度領跑全國

  我國綠色建筑星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級別。深圳的綠色建筑探索一直領跑全國,截至目前,深圳累計綠色建筑面積超過1億平方米,成為全國綠色建筑建設規模最大和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此次立法,從建筑全壽命期視角展開,明確將綠色建筑的規劃、建設、運行、改造、拆除全過程活動納入法規調整范圍,以進一步完善綠色建筑管理體制機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條例》是全國首部將工業建筑和民用建筑一並納入立法調整范圍的綠色建筑法規,全面提升深圳市綠色建筑建設和運行標准,規定本市新建建筑的建設和運行應當符合不低於綠色建筑標准一星級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建設和運行應當符合不低於綠色建筑標准二星級的要求﹔鼓勵既有建筑實施綠色化改造,達到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准一星級。

  為推動深圳率先實現建筑領域“雙碳”目標,《條例》還首次以立法形式規定了建筑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和重點碳排放建筑名錄,確定不同類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線,對重點碳排放建筑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和核查。

  公共建筑用能超標要開展能源審計

  《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時,應當在銷售合同中載明綠色建筑等級及相關性能指標,並在房屋交付時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房屋運行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和違約責任。

  《條例》還規定嚴於國家標准的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標。對既有公共建筑用能指標超標的,要求開展能源審計,採取措施降低能耗﹔連續兩年建筑用能指標超過建筑能耗標准約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實施強制性節能改造。此外,還確立了階梯電價機制,要求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制定民用建筑用電定額標准,對超限額用電的,實行階梯價格,倒逼節能減排。

  助力綠色建筑企業減負增效

  當前購買新能源汽車享有不少優惠政策,今后購買綠色住宅也能享受優惠了。《條例》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高於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准一星級的綠色建筑自住住宅的,貸款額度可以按照不超過地方規定的比例上浮。

  為了激發市場活力,《條例》形成了一套激勵政策組合拳:將綠色建筑產業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培育現代化產業體系﹔大型公共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應優先採購和使用綠色建材以及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產品,大力推廣應用綠色建材﹔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多種方式提供多樣化綠色金融服務支持,助力綠色建筑企業減負增效等等。(記者 李舒瑜)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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