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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項硬核舉措開啟深圳優化營商環境5.0版改革

2022年05月08日09:26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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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0項硬核舉措開啟深圳優化營商環境5.0版改革

  去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將深圳等6個城市列為首批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為貫徹落實該《意見》,深圳制定並發布了《深圳市建設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致力成為全球創新創業和投資發展最佳首選地。

  5月7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浚、市司法局一級調研員黃祥釗、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國偉、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王卓民、深圳海關副關長涂琳出席新聞發布會,對《實施方案》進行解讀並回答記者提問。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主任吳筠主持發布會。

  迭代升級 年內落實首批200項改革任務

  作為國內市場主體規模最大、民營經濟最活躍的城市之一,深圳始終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號改革工程”,近年來出台了《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迭代推出了營商環境1.0至4.0系列改革政策,從先行先試到全面落地,改革舉措在全市“遍地開花”,為經濟發展帶來了眾多新變化。

  “《實施方案》從市場環境、法治環境、開放環境、政務環境4個方面提出了12個領域的任務內容,並明確要在今年落地實施的首批200項具體改革事項。”王浚介紹,此次《實施方案》開啟了深圳優化營商環境5.0版改革,注重高標准落實,對照國家101項改革任務逐項明確落實舉措,以先行示范的標准推進實施,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確保把國家統一部署的“規定動作”落實到位。

  王浚表示,在國家101項改革任務之外,《實施方案》還堅持結合深圳特色定位,注重創新性謀劃。“針對深圳市企業反映強烈的訴求和期盼,聚焦強化要素新供給、對接國際新規則、培育優質新主體三大主攻方向,提出99項‘自選動作’改革任務,確保把深圳‘敢為人先’的首創精神落實到位。”

  激發活力 市場主體“好進又好出”

  持續優化的營商環境,讓投資創業熱度不斷提升,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增強,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記者了解到,此次《實施方案》在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方面,聚焦服務市場主體由生到退的全生命周期,打通“准入”“准營”“運行”“退出”全鏈條,為企業“鬆綁”“解絆”。

  李國偉介紹,在新一輪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中,讓企業開辦更省心,像“網購”一樣方便,將開辦企業涉及到的所有事項整合到一個平台,實現“一網申請,應辦盡辦,一日辦結”。比如此次改革中,在“開辦企業一窗通”平台上增加銀行預開戶和在線簽訂“三方協議”功能,打通銀行、稅務、社保和公積金管理系統。企業在設立環節可一並填報銀行開戶信息,設立成功后平台將把信息自動推送給符合條件的銀行辦理預開戶,並共享至稅務、社保、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扣繳、托收手續,無需企業多次提交材料。

  “推進‘准入即准營’,在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藥品經營等30個領域率先試點,將多個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一次申辦、並聯審批’。”李國偉表示,此次改革中,企業在退出渠道上更多元,將優化升級“企業注銷一窗通”平台,實現多部門注銷業務“一次申請、聯動注銷”,讓市場主體“好進又好出”。同時,進一步完善除名和依職權注銷制度,主動清除“失聯”“僵尸”市場主體,加快市場新陳代謝。率先建立企業破產信用修復機制,對符合條件的破產重整企業,依法依規調整相關的信用限制和懲戒措施,支持企業通過重整獲得新生。

  多方保障 利民惠企政策精准直達

  對城市來說,好的營商環境是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所在。《實施方案》提出,在構建國際接軌的開放環境方面,堅持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為“引進來”“走出去”保駕護航,讓企業能夠更好分享開放成果和發展機遇。

  深圳如何打造與國際接軌的營商規則,以優質的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全球投資吸引力?涂琳介紹,深圳是一座口岸城市、外貿強市。2021年深圳外貿進出口額歷史性突破3.5萬億,出口實現29連冠,為深圳建設創新試點城市打下了較好的基礎。接下來,將加快“智慧海關”建設,加強科技創新應用力度,依托人工智能技術,全面實現了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原產地証書無紙化辦理。“深圳海關將切實落實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任務,助力深圳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對外開放。”

  在優化政務服務領域,王卓民介紹,要發揮數據價值為城市發展賦能,積極探索政務數據在社會治理和商業場景應用,形成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數據開放共享應用創新成果﹔推進“政策補貼直通車”改革與政務服務“全市域通辦”,圍繞教育、民政、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實現一批受益面廣的補貼事項精准推送、主動兌現、免申即享,努力讓利民惠企政策像快遞一樣精准直達。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健全的產權制度、交易制度,是企業賴以健康發展的營商環境制度基礎。《實施方案》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方面,將充分運用特區立法權和新型監管手段,讓企業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

  黃祥釗介紹,近年來,深圳在制度供給、法治政府、企業合規、個人破產、公共和涉外法務等領域精准發力,取得積極成效。“將推動出台人工智能、數字經濟、細胞和基因產業、智能網聯汽車管理、前海投資者保護等營商環境重點領域的相關立法,為深圳市建設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提供最根本、最穩定、最長久的保障。”

  “《實施方案》既有‘規定動作’,也有‘自選動作’,是與深圳改革實踐基礎、與‘雙區’建設、‘雙改’示范使命任務相匹配相適應的改革舉措的迭代升級。”吳筠表示,其中最關鍵的是解決在構建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高標准市場體系當中的堵點和各種阻滯,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讓資源跑得更快、更順暢、更精准、更匹配,讓市場主體更具活力、更有生長性、更有生命力、更為豐沛。(記者 鄒媛 吳亞男)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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