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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無業委會小區可由居委會代行職責

2023年02月09日11:04 | 來源:人民網-深圳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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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深圳2月9日電(陳育柱、劉森君)近日,《深圳市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住宅區業主委員會職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布。

據了解,目前深圳住宅區成立並有效運作的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比例較低,部分小區存在業主委員會“成立難”“換屆難”問題。住宅區物業管理的甲方主體缺位,不利於住宅小區業主自治和物業服務質量的提升,影響住宅區的正常運作。

《管理辦法》確立了“非必要不代行”的原則,最大限度提高指定居委會代行活動的門檻。僅限於住宅區未能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或已開展換屆工作但未選舉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的,且住宅區物業管理面臨可能影響公共安全或者管理秩序等緊急情況或重大事件,需要業主委員會及時解決的,方才能啟動居委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

《管理辦法》中規定了代行業委會職責的權限和程序。 根據指定實施代行業主委員會活動的居委會,需要履行下列職責:組織業主共同決議選聘、續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組織業主共同決議籌集、管理和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代行原業主委員會管理業主共有資金基本賬戶的職責﹔調解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居委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過程中,發布與代行職責相關的通知、公告等,應當加蓋居委會的印章。

此外,《管理辦法》明確,居委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的,代行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其中新建住宅區不得超過兩年。因業主委員會未能換屆成功需要實行代行的住宅區,代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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