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進世界商展百強項目 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人民網深圳5月16日電(王星、曹歡慶)近日,《深圳市商務局<關於建設國際會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發布,進一步明確各項政策措施的適用對象、申報條件、支持標准等,加快深圳會展業發展,助力國際會展之都建設。
《實施細則》聚焦20大產業集群和8大未來產業,支持引進行業影響力強、帶動效應顯著的國內外知名品牌展會,對新引進的世界商展100強項目,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引進的全國展覽100強項目,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引進的國際會議項目,給予1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培育專業展會方面,《實施細則》明確,針對在深圳專業展館舉辦且辦展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新落地專業展會,按展會項目實際發生場租的25%給予連續三年的培育期資助,每個展會每年資助上限50萬元,三年累計資助上限150萬元。
支持本地展會做大做強方面,《實施細則》提出,將按照每天2元/平方米的標准對在深圳市專業展館舉辦的專業展會項目給予場租補貼,其中15萬平方米以下的展會補貼上限為3萬平方米,15萬平方米(含)以上20萬平方米以下的展會補貼4萬平方米,2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展會補貼5萬平方米。
支持舉辦國際性會議方面,《實施細則》明確,對定期在深舉辦、符合條件的國際性會議給予資助,支持標准為按照其實際投入場租費用的50%、境內外專業媒體廣告費用的30%給予資助,其中廣告費用資助額不超過10萬元,每屆會議的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同時,《實施細則》將支持深圳市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對組織深圳企業參加市外國內展會的展位費、裝修費、配套經貿活動費、承辦費等給予資助,每個項目資助上限80萬元。
《實施細則》還提出,對經認定為年度“深圳市品牌展會”的展會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証的展覽或機構,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據統計,今年一季度,深圳市已舉辦展會超50場,平均1.8天就有一個展會。今年全年,深圳預計辦展面積超800萬平方米,辦展規模將創歷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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