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7月起調整
2023年07月19日08:56 |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7月起調整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發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7月起,公積金繳存單位應調整並執行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2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根據《通知》,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深圳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3730元×3倍)。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360元。
2023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新調入職工的繳存基數不在本次繳存基數調整范圍內,仍沿用當前繳存基數。
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自願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后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24%。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深圳相關政策規定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於5%)或緩繳申請,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執行期限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7月1日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后應予以補繳。
單位在調整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時,應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記者 竇延文)
(責編:陳育柱、李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