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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借貸”,實為腐敗

2023年12月01日09:03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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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如此“借貸”,實為腐敗

  漫畫:首席編輯 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最近,黨員干部老鄭因工作原因和某企業老板走得比較近,幫助企業解決了一些難題。於是,老板向老鄭提出,希望用高利息從他這借點錢。老鄭知道老板並不缺錢,之所以向他“借錢”是想“還”他個“人情”。但高利息確實誘人,所以有些猶豫,要不要“借”呢?

  【“紀律君”如是說】

  黨員干部參與正常的民間借貸無可厚非,但個別黨員干部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高額利息,則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甚至構成犯罪。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條規定,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如果國家工作人員通過借貸獲取了大額回報,並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人員謀利,則應當認定為受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正常借貸的錢,收益由市場決定,有賺也有賠。但個別黨員干部違規放貸是以公權謀私利、發不義之財,本質上是權錢交易。因此,面對高息誘惑時,老鄭應當清醒地認識到老板背后的真實目的,切莫貪圖高額利息而讓自己深陷泥潭。

  【相關案例】

  2010年6月,老板熊某某為獲得時任四川省瀘州市財政局資金管理科科長張偉東對其公司在相關業務上的關照,在本來沒有資金需求的情況下,主動向張偉東提出借款請求。張偉東明知熊某某沒有實際資金需求,還是先后三次借給熊某某本金共計45萬元。2018年,張偉東看到市財政系統有干部被查處,於是要求熊某某立即退還全部本金,終止借貸關系。至此,熊某某共向他支付利息130余萬元。張偉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3月,張偉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8月,張偉東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0萬元,對已退繳的違法所得350余萬元,予以沒收,依法上繳國庫。

  【延伸閱讀】

  近年來,個別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利用民間借貸不當謀利,形式日趨多樣、手段愈發隱蔽。有的管理服務對象通過各種方式向領導干部高息借貸﹔有的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之便強制借款給商人老板﹔有的領導干部從銀行獲取低息貸款或向管理服務對象無息或低息借款,再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將資金高息轉貸給管理服務對象……看似手段隱蔽,但背后實質都是權錢交易。無數案例告訴我們,無論腐敗手段如何花樣翻新、腐敗路徑如何精心設計、腐敗利益如何騰挪轉化,偽裝得再好的腐敗也是腐敗,最終都難逃黨紀國法的懲處和人財兩空的結局。(記者 寧若鴻)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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