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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違規“擺酒”穿上“隱身衣”

2023年12月03日08:47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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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嚴防違規“擺酒”穿上“隱身衣”

漫畫: 首席編輯 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李科長最近入住新房,辦不辦喬遷宴,心裡有些糾結,不辦有些不甘心,辦了又擔心“栽跟頭”。朋友勸他,辦不辦宴席不重要,重要的是把風聲放出去,到時自然會有人上門表達“心意”,這樣不僅“不違紀”,還能省下酒席錢。李科長有些吃不准,這樣“不辦宴席隻收禮”能行嗎?

  【“紀律君”如是說】

  歲末年終將至,各類喜宴酒席也即將迎來高峰期。“擺酒”本是人際交往、聯絡感情的一種方式,但如果黨員干部將其當成斂財的“幌子”,借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就觸犯了黨紀法規的底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証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九十一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証券等財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李科長朋友建議的這種“隻在私下廣而告之,不設宴但卻通過微信紅包、轉賬等方式收受禮金”的行為,其實質是與組織“躲貓貓”,實不可取。這樣揣著明白裝糊涂的“如意算盤”,到頭來隻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相關案例】

  2019年12月,華電蒙能金通煤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執行董事楊寶智在為其子操辦婚宴過程中,自認為“不主動通知下屬,收的禮就不算違規”,違規收受42名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共計4.65萬元。此外,楊寶智還存在“私設小金庫”等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11月,楊寶智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退還。

  【延伸閱讀】

  近年來,大操大辦問題雖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個別黨員干部想著法地變換花樣、頂風違紀。有的不知收斂,除傳統的“婚喪宴”“生日宴”“升學宴”外,“喬遷宴”“參軍宴”“考公就業宴”等宴請種類繁多﹔有的化整為零,以分批操辦、異地操辦、他人代辦的方式規避監督﹔有的巧立名目,以聚會、“試菜”等名義變相繼續操辦。這種千方百計披上新馬甲、隱身衣的做法,無非是僥幸心理在作祟,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因此,廣大黨員干部要時刻繃緊紀律這根弦,自覺樹牢廉潔自律意識,帶頭移風易俗、厲行勤儉節約,讓喜事回歸親情本質,遠離利益侵擾。(記者 寧若鴻 通訊員 深紀宣)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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