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司機服藥后犯困釀事故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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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司機朋友都知道酒駕、毒駕的危害后果,社會上也多有宣傳,可是對於藥駕的危害卻知之甚少。近期,深圳一男子阿才(化名)就是因為吃了兩片感冒藥犯困,駕車上路才引發六車相撞的嚴重交通事故,所幸沒有造成重傷或者死亡后果,否則將不止一家人承受災難。
日前,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該案后,認為阿才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綜合考慮案件后果后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據介紹,阿才在攪拌站工作,因不幸中招感冒病毒,某天23時許,他在深圳某攪拌站內自行服用兩片含有鎮靜安眠作用的藥物。沒想到服藥后困得不行,但他強忍困意駕駛重型半挂牽引車,牽引另外一輛重型罐式半挂車從深圳出發前往惠州,一路上打哈欠、打瞌睡。
在這樣的狀態下,阿才開了快一個小時,然后犯困睡著了。直到“啪”一聲巨響,他駕駛的車輛直接向前撞到了在路口等待交通信號燈放行的五輛車,導致多車連環相撞的事故,才清醒過來,路人紛紛報警。因為這次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中斷兩小時,造成六人受傷,其中一人輕傷﹔六車損壞,維修金額超過人民幣30萬元﹔道路設施也遭到了嚴重損壞。
阿才后悔不已,他承認自己知道在疲勞犯困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是危險的,在服藥后半小時左右,還沒卸完貨、車輛還在攪拌站內的時候就感覺疲勞犯困,但他堅信自己開車技術好,反應快,肯定不會發生交通事故。加上攪拌站不讓車輛長期停放,他就想堅持一下,找個地方停車休息,萬萬沒想到事故發生了。
阿才在事故發生之后,積極賠償因為事故受傷的被害人,對自己的行為深刻認識錯誤。即便如此,阿才還是觸犯了刑法。交警部門依法將阿才移送檢察機關,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阿才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慮到阿才並非故意為之,屬於過失犯罪,龍崗區檢察院對阿才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檢察官奉勸患感冒的朋友,在服用易導致嗜睡的藥物后,不要立即開車上路。 (記者 伊宵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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