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干部要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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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首席編輯 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老吳就任某國企“一把手”以來,經常向下屬灌輸業績是衡量工作的唯一標准,要求不惜一切代價提升業績。面對公司長期不開黨委會議、從未研究黨建工作、多名員工因違紀違法被處分處理的情況,有人提醒他,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老吳感到委屈,認為自己的做法也是為了公司好,干嘛要浪費時間在黨建、廉政建設這些不能創造價值的工作上呢?
【“紀律君”如是說】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必須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大局看問題,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絕非對立關系,而是有機統一的,黨建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業務職能的正確履行。隻有把黨建工作抓好了,才有可能把業務工作做好。反之,黨建工作抓不好,業務工作最終也會“塌陷”。作為國企“一把手”,老吳必須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兩手抓、兩促進。
黨章總綱規定,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規定,“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黨的建設和業務工作是“一體兩面”,不是“兩張皮”。黨建工作抓好了,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了,才能統領、帶動業務工作﹔業務工作反過來又可以檢驗黨建工作成色,進而促進黨建工作。老吳認為黨建和業務是“兩回事”,黨建“務虛”、不能創造價值的想法是錯誤的。作為黨組織的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他必須及時轉變觀念,不斷強化政治擔當,切實扛起政治責任,推動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同頻共振。相反,如果他繼續堅持錯誤的觀念,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必將受到懲處。
【相關案例】
2011年至2019年,湖北省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趙東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省供銷社機關及下屬企業的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流於形式,管黨治黨嚴重失職失責﹔對省委巡視指出的省供銷社在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未嚴格按要求整改到位﹔不僅未按規定對省供銷社班子成員及下屬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加強廉政教育和管理監督,還大肆收受多名下屬企業管理人員財物,帶頭違紀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給黨組織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此外,趙東風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5月,趙東風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延伸閱讀】
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相關內容的不斷充實完善,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體現了對落實“兩個責任”的高度重視。但實踐中,一些地方和單位還存在落實“兩個責任”壓力傳導不到位、不到底、層層遞減等問題,危害不容忽視。比如,有的黨員領導干部愛惜羽毛,不願監督,對下屬的錯誤言行不抓不管﹔有的擔心下屬出問題影響自己提拔,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有的則因為自身違紀違法,抓隊伍腰杆不硬,放棄管黨治黨責任,導致“底下問題成串”。這些黨員領導干部不敢亮劍,折射出的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擔當不足等問題,背離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要求。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在強化教育管理監督中將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落實到位。(記者 寧若鴻 通訊員 辜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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