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戶籍居民7個區可再購1套房
人民網深圳9月30日電(王星、陳鵬飛)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優化分區限購、取消轉讓限制、縮短增值稅征免年限、降低首付比例等措施。該政策10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深圳將優化分區住房限購政策。深圳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深圳戶籍成年單身人士限購1套住房。在此基礎上,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范圍內,可再購買1套住房。
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限購1套住房。在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西鄉街道范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証明,在其他區域購買住房則無需提供。
此外,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再購買1套住房。
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政策既保留了限購套數,又增加了戶籍居民在外圍區域的購房套數,同時考慮了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戶籍居民家庭的改善住房需求。
同時,深圳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轉讓限制將取消,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証書后,即可上市交易。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自主合理確定銷售價格,並報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在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方面,深圳將征免年限由5年調整到2年,以降低二手房交易稅費,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深圳還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調整為15%和20%。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可適用首套住房貸款。
《通知》還提到,深圳將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推動建立“人、房、地、錢”聯動新機制,以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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