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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有些“忙”不能隨意“幫”

2025年01月06日08:36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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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退休后有些“忙”不能隨意“幫”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最近,退休一年多的老李跟女兒鬧不愉快了。幾個月前,老李的女婿新開了一家公司,在與某國企洽談業務時發現,這家企業曾經歸老李管。於是女婿提出,希望老李打個招呼,拿下這筆業務。老李沒有答應,雙方也沒談成,女兒埋怨他“不講人情”。老李感到委屈,給“紀律君”留言,自己做錯了嗎?

  【“紀律君”如是說】

  老李雖然退休了,但黨規黨紀是包括退休黨員在內的全體黨員都必須遵守的鐵規矩、硬杠杠,不會因為退休而鬆綁。

  2022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離退休干部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強化對離退休干部的管理監督,要求離退休干部黨員特別是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干部黨員嚴守有關紀律規矩,進一步增強離退休干部黨員的黨性觀念和黨紀意識。

  2023年12月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圍繞進一步強化對黨員的全周期管理,完善對離職或者退(離)休黨員的行為要求。新增的第一百零六條規定:“離職或者退(離)休后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離職或者退(離)休后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綜上,假如老李利用自己原來職務的影響,幫女兒女婿和老部下簽下了合同,那麼老李就違紀了。因此,老李做得對,這個忙不能幫。

  【相關案例】

  2014年至2016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在離職后利用原任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煙草業務承攬、銀行攬儲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萬余元。此外,何澤華還違反其他紀律並涉嫌犯罪。2023年7月,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2024年5月,何澤華因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延伸閱讀】

  權力是有“余溫”的。對干部的全周期管理,本質上是對權力的全周期監督,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應有之意。現實中,有的黨員、干部認為退休就沒有了約束,大肆利用原職務上的影響幫助親友拿工程、上項目,最后落得個身陷囹圄,讓人唏噓。廣大黨員、干部要牢記,離崗不離黨、退休不褪色。無論何時都要繃緊紀律這根弦,切不可在離職、退休后就徹底“放飛自我”,濫用原來的影響力,站台牽線,搞利益輸送。隻有嚴守底線,才能真正發揮好“余熱”,享受“夕陽紅”。(記者 寧若鴻 通訊員 深紀宣)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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