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開會”要不得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最近,上級單位已經召開了“一貫到底”的工作部署會。會后,街道“一把手”老周為了顯示“高度重視”“行動迅速”,打算再開個更大規模的動員部署會,讓街道、社區全體干部都參加,把上級精神再強調一遍,還要安排幾個部門在會上做表態發言。班子裡有人顧慮:上級單位都已經做了具體的部署安排,街道再興師動眾開大會動員,這麼做合適嗎?
【“紀律君”如是說】
開會傳達上級指示、布置工作任務,是一種工作方法,本無可厚非。然而,個別領導干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祟,熱衷於層層開會、反復開會,把開會當表態,靠開會推動工作,任意擴大會議規模,提高會議規格,不僅浪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還影響實際工作的推進、具體問題的解決,基層干部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二)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三)脫離實際,不作深入調查研究,搞隨意決策、機械執行﹔(四)違反精文減會有關規定搞文山會海﹔(五)在督查檢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層層加碼、過度留痕,增加基層工作負擔﹔(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工作中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開會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推動工作,所以,要開必要的會、開短而有用的會、減少不必要的陪會。班子成員的顧慮是對的,老周應摒棄錯位的政績觀,根據上級部署,結合轄區實際,拿出有針對性的落實舉措,再安排與會議主題、會議任務直接相關的部門和人員參會,讓開會更加高效、務實、管用。
【相關案例】
某鄉黨委書記田某,明知上級三番五次要求精簡會議,仍隨意擴大會議規模,多次安排召開全鄉黨員干部會議,動輒要求各村(社區)和鎮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參會、“陪會”。田某每次開會時間長,講話長篇累牘,空話、大話、套話連篇,卻不解決實際問題。據統計,田某一年內召開會議多達208次,基層干部群眾反映強烈,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田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延伸閱讀】
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要求“嚴格精簡會議”,“嚴控會議數量、控制規模規格、提升質量效率等”。經過持續整治,一批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在開會問題上,老問題或有新表現。有的大會套小會,把幾個不相干的會綁到一起套著開﹔有的改頭換面,正式會議減少了,各種專題會、推進會多了﹔有的線下會議少了,視頻會議多了,成為基層干部的“雲壓力”。精文簡會、為基層減負必須嚴抓不放、常抓不懈,嚴防反彈回潮,馳而不息糾“四風”改作風。隻有提升會議的“質”與“效”,才能讓黨員干部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抓落實,才更有利於形成銳意進取、擔當作為的干事創業氛圍。
記者 寧若鴻 通訊員 深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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