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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新衣”

2025年06月06日09:49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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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揭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新衣”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近年來,一些地方因為文旅產業火出了圈。某縣“一把手”老李決定在自己的任期內,將該縣從傳統農業縣轉型為文旅強縣。於是,在沒有調研論証的情況下,他提出大力發展本地旅游業,舉債興建一批仿古城樓、特色小鎮、文化廣場等項目。有的班子成員提出,縣裡財政不寬裕,盲目舉債有風險,而且類似文旅項目很多,就算建成了也有可能達不到預期效果,應該慎重考慮。老李覺得,自己是為了“經濟發展”,做的也都是“民生工程”,怎麼還有人不理解呢?

  【“紀律君”如是說】

  用“城市發展”作掩護,打著“服務民生”旗號,以“作秀”代替“做事”,以“造勢”代替“造福”,類似這樣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雖然巧立名目披上了“新馬甲”,根本上還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這類行為勞民傷財,損害黨和政府形象,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必須下大力氣糾治。

  《中國共產黨章程》要求,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樹立正確政績觀,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規定,對一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行為,要嚴肅問責追責,依紀依法處理。近日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必須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嚴禁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工作中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領導干部發展經濟、造福百姓是好事,但絕不能盲目追求政績,無視自然規律、客觀實際和群眾需求,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老李應該聽取同事的建議,樹牢正確政績觀,立足本地實際,聚焦民生需求,謀劃優勢產業和特色項目,推動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

  【相關案例】

  江西省吉水縣是一個經濟欠發達縣,當地財政除掉硬性支出后,實際可用的寥寥無幾。縣委原書記袁某某不顧實際情況,也無視其他干部的意見,在任期間執意修建中國進士文化園,還要求要達到“中國之最、世界一流”“百年不淘汰,十年不落后”。項目計劃投資3億多元,興建過程中不斷超預算,最終投入6.8億元。2020年9月開園后,門票收入遠少於日常開支,常年虧損,廣受詬病。袁某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2年5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延伸閱讀】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干部干事創業要樹立正確政績觀,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歷史擔當。然而,個別領導干部權力觀扭曲、政績觀錯位、責任心缺失,對周期長、見效慢的工作無感,總想著搞大動作、做大文章、上大項目,工作的出發點重在博得上級關注,罔顧基層干群心聲,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廣大黨員干部要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立足實際、科學決策,堅持著眼長遠、打牢基礎,堅持干在實處、務求實效,克服好高騖遠、心浮氣躁、急功近利、政績沖動,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記者 寧若鴻 通訊員 深紀宣)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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