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級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實施辦法出台
2025年10月19日08:52 |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深圳市級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實施辦法出台
近日,深圳市級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討論通過,將近年來工作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辦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群眾提、代表定、政府辦、人大督”閉環鏈條。
民生實事票決制由深圳基層人大率先探索,2022年首次由市人大代表票決年度民生實事項目。目前,深圳市已形成市、區、街道三級聯動的民生實事辦理體系。此次實施辦法的出台,推動民生實事從“經驗主導”向“制度規范”轉變。
根據實施辦法,市政府每年9月底前部署開展次年民生實事項目征集工作,通過線上線下多元渠道,借助民意速辦、企事速辦、信訪平台等廣泛收集民意。同時,強化與深圳的產業發展深度融合,通過產業賦能解決民生實事的具體問題,推動深圳市民生事業水平持續提升。
市人大常委會發動人大代表深入參與項目征集,相關工委通過調研論証提出專業意見。市政府負責匯總篩選,形成初步候選項目並征求市人大常委會意見后,確定候選項目清單。
如何確保民生實事項目“選得准”“辦得實”?實施辦法建立了“票決+測評”雙重剛性約束機制。
在決策端,民生實事項目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差額票決,當選項目列為年度民生實事項目,並向社會公告。民生實事項目經票決確定后,原則上不得調整。實施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化等原因確需中止、調整項目,市政府應當及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在驗收端,建立市人大常委會主導的全過程監督問效機制,通過專題調研、實地視察、專題詢問等方式跟蹤監督。次年初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上一年度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並開展滿意度測評。如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實事項目,市政府要向市人大常委會作解釋說明。
深圳特區報記者 李舒瑜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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