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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銻錠166余噸,深圳27人獲刑

2025年12月18日09:08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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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王武彬等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案一審宣判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武彬等27人實施的六起走私銻錠系列案依法進行了公開宣判。其中,對涉案數量最大的主犯王武彬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周楚升、羅釩、胡喜坤等26人,根據各自走私數量、地位作用等事實、情節分別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四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2025年2月至3月期間,被告人王武彬與境外走私團伙合謀或接受委托,在未取得兩用物項出口許可的情況下,組織部分被告人分別幫其購買銻錠、夾藏偽裝、虛假申報等,將銻錠走私出境,系該系列案中涉案數量最大、地位作用最突出的主犯。被告人周楚升、羅釩、胡喜坤等或與其他被告人交叉結伙或單獨,以夾藏偽裝、虛假申報等方式,實施、參與走私銻錠犯罪。全案共計走私銻錠166余噸,海關查扣96余噸。

  一審判決認為,王武彬等人違反《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國家出口管制規定,逃避海關監管,走私國家出口管制的貨物,情節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等旁聽了宣判。

深圳特區報記者 張燕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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