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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青年人才住房開放申請

2026年01月06日08:54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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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青年人才住房開放申請

  1月1日起,深圳青年人才住房正式開放申請。實施青年人才住房政策,是深圳為青年人才來深發展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的一項新舉措,提供從“一張床”到“一間房”的安居保障。那麼,誰能申請?如何申請?深圳市安居集團推出權威指引。

  提供兩種安居支持方式

  為進一步加強青年人才來深發展服務保障,打造最好的科技創新生態和人才發展環境,切實解決首次來深青年人才階段性住房困難,深圳出台《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實施辦法》,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

  據悉,此次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明確了過渡性住房和安居補貼兩種支持方式,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可任選其一,不可重復享受。其中,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的過渡性住房以一間房為主,兩居室及以上戶型以一間房為單位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租金標准按市場參考租金的60%左右確定,最長租住期限不超過36個月。安居補貼每月1250元(稅后1000元),發放期不超過24個月。

  先認定資格,再申請住房

  為提升辦理效率,過渡性住房和安居補貼申請實現全流程線上辦理。在“i深圳”平台開設青年人才服務保障專區,青年人才可在線提交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 登錄“i深圳”APP,進入青年人才專區,完成青年人才資格認定。

  2. 進行青年人才住房申請,提供相關資料,完成住房資格申請。

  3. 資格審核通過后,返回房源展示頁面即可預約看房。

  4. 按約定的看房時間前往預約項目現場。

  5. 現場完成系統簽約並繳交相關費用。

  哪些人可以申請住房和補貼?

  青年人才按照《深圳市青年人才認定和管理辦法》予以認定。青年人才范圍包括:年齡45周歲(不含)以下﹔2026年1月1日起首次在深圳就業創業(以首次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為准)﹔符合《深圳市青年人才認定和管理辦法》在教育背景、創新能力、創新貢獻等方面任一標准的。

  青年人才申請過渡性住房,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以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未正在享受用人單位提供的優惠住房﹔通過本市工作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申請安居補貼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未租住過渡性住房且已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手續。

  如何申請過渡性住房?

  申請過渡性住房的具體流程如下:

  1. 申請人在“i深圳”登錄青年人才服務保障專區,通過青年人才配租住房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填寫信息並作出誠信承諾,經用人單位審核符合有關條件。

  2. 市住房主管部門組織對申請人條件進行審核,並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結果。

  3. 經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在信息平台自主選擇房源。

  4. 申請人在選定房源24小時內與產權單位或者運營管理單位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3年。

  什麼情況下需退出過渡性住房?

  青年人才租住過渡性住房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出住房:

  1. 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在本市另行擁有自有住房的。

  2. 被取消青年人才資格的。

  3. 轉租、轉借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的。

  4. 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住房超過6個月的。

  5.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

深圳特區報記者 竇延文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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