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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窗拋物罰款500元

2026年02月07日09:22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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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車窗拋物罰款500元

  2月6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於福田、羅湖、南山三大春運核心交通路段開展首次“車窗拋物”專項執法行動,筑牢道路安全與城市文明雙重屏障。

  記者了解到,此次執法採用“線下精准整治+線上全域監管”雙軌模式,各區城管部門與交警大隊緊密協作、分工明確,在春運核心路段設點值守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精准打擊“車窗拋物”違法行為。

  此外,針對春運出行高峰車流集中的特點,深圳城管通過網絡平台普及“車窗拋物”引發交通事故等安全隱患與危害,明確相關法律后果。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及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駕駛人、乘車人向車外拋洒物品的,將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以500元罰款。

深圳特區報記者 吳梓欣 通訊員 劉靜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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