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部門聯合發布提示 規范黃金市場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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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深圳2月13日電 (劉森君)2月1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黃金市場經營行為的公開提示》,針對企業、個人及金融機構等黃金相關業務,明確劃定規范要求和禁止性行為。
提示明確,企業不得違規開展黃金預定價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黃金交易活動,如通過微信群或小程序、APP、網站等互聯網平台,以黃金回收和預定價買賣料名義,允許客戶繳納一定金額保証金鎖定一定重量黃金的價格,后隨金價波動按價差結算,允許平倉離場,未實際開展黃金實物交割。
提示同時指出,企業不得違規開展以黃金托管、租賃、回購等為名義約定給予客戶固定收益回報“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資活動﹔不得冒用“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身份,或對商品銷售狀況等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嚴禁使用“黃金會大漲”“買金賺大錢”等絕對化用語,不得夸大產品價值或投資回報。
針對個人投資者,提示強調,不得組織或參與非法黃金預定價交易、以黃金為名義的非法集資、非法黃金委托投資等各類非法交易活動。不得開發、兜售非法黃金交易軟件、APP或小程序,不通過各類軟件、APP及小程序參與非法黃金投資行為等。
符合資質要求的個人投資者,可通過正規渠道參與黃金ETF、黃金期貨交易。個人可通過正規金店或銀行購買黃金實物,在銀行購買黃金積存產品或以黃金為標的的理財產品。
十部門強調,企業、個人、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從事非法黃金業務,涉嫌非法經營、合同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洗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犯罪活動,請立即停止相關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打擊。
此次聯合發文單位包括: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深圳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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