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有16條綜改試點經驗舉措獲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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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6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總結推廣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通知》,總結推廣41條綜合改革試點經驗舉措。其中,深圳在5個方面共有16條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獲全國推廣。至此,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已有4批累計64條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被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文推廣。
這是繼2022年、2023年、2024年之后,國家發展改革委第四次推廣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也是在“十五五”開局之年和中辦、國辦《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正式對外公布一周年之際,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階段性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充分彰顯了深圳為全國進一步深化改革發揮的重要引領示范作用。
本次全國推廣的41條經驗舉措,覆蓋科技創新與產業融合、科教人才協同、城市更新與要素保障、對外開放與貿易創新、民生政務服務五大領域,部分舉措支持具備條件區域先行先試。具體來看,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場景領域9條、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領域5條、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領域11條、自主開放與貿易創新發展領域8條、民生保障和政務服務領域8條。其中,11條涉海洋經濟、口岸通關、航運服務等領域的創新舉措,可在具備條件的區域先行推廣。
在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場景方面,深圳共有5條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全國推廣,包括實行新興行業經營范圍目錄制度,建立人工智能應用場景清單制度,打造“數據+場景”聯合創新生態,建立人工智能醫療數據開放和診療服務、器械產品培育機制和創新藥物進口和臨床試驗服務機制。
在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方面,深圳共有3條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全國推廣,包括推動新興領域教育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建立高層次人才“事業編制周轉池”制度和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在優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方面,深圳優化低效工業用地搬遷補償、集約利用和政府收儲方式,推進基於建筑信息模型(BIM)的登記確權與空間分層利用,推進數字人民幣場景化應用3條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全國推廣﹔同時,構建土地空間立體化開發利用全鏈條管理制度的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具備條件地區先行推廣。
在擴大自主開放和貿易創新發展方面,深圳創新離境退稅退付模式的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全國推廣﹔同時,構建“海空一體”復合型口岸等新型通關服務模式的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具備條件地區先行推廣。
在優化民生保障和政務服務方面,深圳創設全過程無介質、零費用、零跑動、可追溯的登記注冊電子簽名制度的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全國推廣﹔同時,推進執行案件快立快執辦理的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向具備條件地區先行推廣。
深圳特區報記者 李萍 張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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