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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 為APEC會議籌備和舉辦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2026年10月02日10:04 | 來源:深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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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市人民政府為保障亞太經合組織第三十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籌備和舉辦工作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APEC會議籌備和舉辦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戴運龍主持會議。

亞太經合組織第三十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於2026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在深圳舉行,這是深圳改革開放創新發展歷史進程中一件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事、喜事、盛事。

根據《決定》,在會議籌備和舉辦期間,深圳市政府可以按照依法、必要、適度、精准、科學的原則,在不與本市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通過發布決定或者命令的形式,在公共安全、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方面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至2026年11月30日。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相關領導出席會議,深圳市政府、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深圳特區報記者 李舒瑜

(責編:王星、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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