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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全国各地共同迎来了第29个全国土地日,深圳也从23日起启动“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活动,通过举办市民讲坛、媒体开放日、送政策进园区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展示深圳在践行生态保护、城市规划建设、空间治理、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事业建设等方面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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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组织开展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 扶持实体经济”进园区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

深圳启动“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

此次活动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办,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激发市民形成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

深圳打出土地政策“组合拳”

今年以来,深圳陆续出台《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和《深圳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打出一套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的“组合拳”。

三大土地政策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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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办法从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用地供应、产业发展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其中,办法提出重点产业项目可“联合竞买”,并对“联合竞买”用地的企业予以地价优惠,规定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上除配套商业以外的建筑类型,遴选方案确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联合申请的,出让底价按照市场价格的6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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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

为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办法对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形做了分类处置。如,商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的,除无偿移交需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外,还应将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部分的20%(须为办公用房或生效法定图则未规划的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无偿移交政府。居住用地增加建筑面积的,除无偿移交需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外,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部分均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建筑面积的,无偿移交规划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后,直接按照法定图则继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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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有几个突出的亮点。首先,政策覆盖系统全面,它可将所有已出让产业用地全部纳入可申请范围;其次,为更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充分满足不同产业、不同主体、不同用地差别化的建设需求,管理规定明确支持已批未建用地提容增建、已建用地因产业转型升级而开展的加改扩及拆除重建,并提出产业用地容积及容积率调整可通过新建、改建、拆建及三种方式组合的路径实施,这将给予了土地使用权人更多的选择;同时,管理规定结合“强区放权”的改革趋势,大力精简程序、优化流程,审批时间预计由原来的6-12个月压缩为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