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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增设经费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奖

作者: 陶静 通讯员 陈中勇

    8月22日,记者从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激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和揭发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近日深圳福田区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实施了《福田区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福田区打假工作配套规章制度。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结合辖区实际在已有的相关规章制度基础上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奖励办法与深圳市政府的奖励办法精神、原则一致,突出增设了福田区政府举报奖励经费,即举报人向福田区政府(打假办)举报的,并由福田区政府(打假办)组织查处且情况属实的举报奖金在区财政部门核拨的打假办案经费中列支。

    近年来,福田区打假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全区打假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目前,仅在华强北商业街共有专营电子和通讯类产品的专业市场30多家,商铺近10万户,市场庞大且竞争异常激烈,有部分不法商户受暴利驱使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区政府承担打假工作职能的机构如工商、质监、公安、文化、卫生、建设、烟草专卖、盐务及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不够,打假力量不足的问题。必须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和揭发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到出现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从而实现政府机关和人民群众形成有机结合,构筑有效的防治网络,共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提高打假工作有效性。  





(责任编辑:孔垂娟)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07年8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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