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登记(一)政策法规 1.《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 2.《深圳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深科信[2004]177号(二)怎样申报科技成果登记 www.nast.org.cn主页底部→软件资料下载⑴安装:先将下载的软件安装在硬盘 相关软件: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4.0)
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
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⑵注册:进入用户注册:单位名称(填写成果完成单位名称);单位类型(选成果完成单位);其它栏按成果完成单位情况填写并存储。⑶数据填写:进入数据处理:分别填写“成果概况”、“成果立项”、“第一完成单位情况”、“评价委员名单”、“知识产权”、“合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员名单”并存储,内容填写完毕后,按“打印登记表”打印出登记表并由申请单位盖章。⑷数据导出:填写完毕退出到首页,点击“数据导出” →“未导出成果” →“驱动器A:(同时插入3.5英寸软盘)” →导出范围“全部” →导出方式为“上报形式” →点击导出即可形成压缩文件。(三)科技成果公告 1. 深圳市科技成果公示 2. 深圳市历年科技成果
(责任编辑:徐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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