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创委出台开展科研攻关和惠企措施16条

2020年03月04日08:3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投2亿攻关疫情防控 加大力度纾困科技企业

  调配2亿元防控科研攻关资金、全面开放所需科研资源、抗疫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优先提名科技奖、财政补助免租惠企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3月2日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了解,《若干措施》共五部分十六条,干货满满,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提供全方位科研保障、汇聚人才抗疫复产、为科技企业纾困、服务便利化五个方面着手,促进全市各级科技部门、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各科技工作者,为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贡献深圳科技力量。

  紧急调配2亿元用于科技攻关

  “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的战斗中,把论文写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市科创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全力支持抗疫情促发展,此次制定《若干措施》,全力支持抗疫情促发展,努力把“两难”变为“两全”。

  突出“超常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若干措施》提出集中力量实施疫情防控科研攻坚行动。在2020年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紧急调配2亿元,视实际需要可增加调配资金,用于支持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首次开展悬赏制应急科研攻关。评审实行“主审制”、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资助方式实行“赛马式”“里程碑式”“事后资助”“揭榜奖励制”、项目提前完成实行“奖励制”。支持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鼓励香港高校、科研机构牵头申报,对承担或参与国家、广东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最大力度鼓励攻关和宽容失败。《若干措施》提出,疫情防控科研项目不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范围,项目中止或验收不通过不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推动前沿科技投入抗疫一线

  “打战离不开保障,科研资源全面开放。”市科创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聚焦疫情防控所需,突出“超硬核”科研保障打好科技抗疫战。

  《若干措施》提出,向开展疾病溯源、药物筛选研究、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检测试剂等研发机构免费开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

  发挥深圳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作用,线上公布全市可供防疫使用的分析仪器、计量仪器、诊断仪器等设备清单,建立全市统一的科研仪器调度平台,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积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开设科研物资进口设备采购的应急协调通道。

  此次疫情发生后,众多高科技产品投入一线使用,取得不错的成效。《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发挥深圳科技优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检测、云计算等应用于科学抗疫一线,实现医疗协作、疫情预测。

  《若干措施》还提出,利用红外图像、深度学习、人脸识别等技术,排查与感染者密切接触人群;采用定位终端设备,协助做好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支持运用无人配送技术参与疫情抗击;采用非接触式申报小程序、可穿戴设备,实现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避免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交叉感染。

  重大贡献者优先提名科技奖

  市科创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抗疫战斗,《若干措施》突出“全方位”激励科技人才担当奉献。

  《若干措施》提出,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优先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优先提名参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优先奖励在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单位。

  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研团队和人员,在高层次人才团队、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人才专项中优先予以支持。

  为汇聚人才力量助力抗疫复产,《若干措施》创新外籍人才用工方式。提出疫情期间允许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在我市其他单位工作。

  放宽语言类外教母语国要求、外国人来深工作年龄限制和工作许可有效期,获得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外国毕业生,在我市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

  鼓励科技孵化载体减免租金

  疫情当前,小微企业生存压力凸显,减免租金成了实实在在的帮扶措施。市科创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加大惠企支持力度缓解经营压力,进一步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若干措施》提出,对租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政府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为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租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免租金额前50位的市级(含)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的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减免租金的50%。

  《若干措施》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券全年预算额度翻番,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源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强化科技金融支持。《若干措施》鼓励合作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费)的资金支持,对原委托全贴息转贷项目、原银政企合作项目允许延迟还款。建立重点科技企业服务制度,实施“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研发所需防护设备、物资和研发材料供应等问题。

  科技项目审批全过程“不见面”

  疫情期间,如何让科技管理服务便利化,减少人员接触带来的感染风险,科技主管部门突出“不见面”机制做好科技管理服务。

  《若干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间,项目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业务全流程实行网上办理,确有必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待疫情结束后按规定补交。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一律采取不见面审批。

  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邮寄服务。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提交验收申请的,允许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最长6个月的延期验收。

  开展“科技暖企”行动。《若干措施》建立重点科技企业服务制度,实施“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研发所需防护设备、物资和研发材料供应等问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利用“互联网+”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深圳特区报记者 闻坤

(责编:王楠、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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