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航道疏浚环评报告抄袭

2020年04月02日08:3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深圳湾航道疏浚环评报告抄袭

  4月1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该文认定涉事报告确实存在抄袭,并透露已停止项目直接责任人所有项目工作,进行调查整顿。

  经核查,涉事报告书部分内容与该所编写的环评报告《湛江港 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确实存在抄袭;涉事报告书负责人徐玉芬未按规范程序经南海所审核同意,私自对外提交公示文件,造成恶劣影响,负有直接责任;该所作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潮流泥沙数学模型专题报告》技术咨询合同承担单位,对职工职务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徐玉芬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未审核盖章情况下擅自提交成果文件。

  经协商,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立即终止该项目合同,并退回全部费用,后期不继续参与该项目工作。停止徐玉芬所有项目工作,进行调查整顿,在征得委托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其他人接手。按相关规定,对徐玉芬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处理结果后续将对外发布。此外,该所将对同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按要求严格自查自纠。针对本次事件中发生的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等管理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全面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情况说明中透露,有关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的委托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为建设单位,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为代建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前期咨询工作总包单位。2020年1月,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签订相关技术咨询合同,该所海洋环境工程中心工程师徐玉芬为该项目负责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于2020年1月19日、3月3日、3月19日,开展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二、三次公示。(记者 徐兴东)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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