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助高校开展基础科学研究

2020年07月07日08:48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资助深圳高校开展基础科学研究

  深圳高校的基础科研活动将迎来源源不断的稳定政策支持。日前,深圳市科创委负责制定的《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7月6日,记者从深圳市科创委获悉,《办法》的出台旨在营造宽松科研环境,提升高等院校自主创新能力,规范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管理。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科技研发资金中设立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每三年为一周期,按照稳定支持经费额度,实行财政相对稳定投入,支持高等院校自主组织实施基础科学研究。

  《办法》中支持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据了解,申请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资助的院校,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实施高等教育、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的全日制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每三年向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稳定支持建设方案,自主提出基础科学研究选题,并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年度稳定支持申请书。获得立项批复后,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与高校签订年度资助任务书,并拨付资金。高校应根据年度资助任务书,组织开展计划实施,并在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对所支持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组织完成结题验收。(记者 王海荣)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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