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率先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出台《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全市范围内有意愿且具备相应能力、技能岗位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备案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据介绍,2013年以来,我国逐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职业资格大量取消之后如何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此《通知》,正是为了解决此问题。
据了解,认定对象包括企业在岗职工、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关联关系的企业员工、劳务派遣人员。
评价主体需在本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主营业务不包含培训、评价或咨询等业务;企业及其所属公司和机构在深参保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同时需具备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等相关设备及相关人员,每个职业(工种)不少于10个工位及3名考评人员;企业还需建有完整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技能等级与岗位(职位)、薪资相挂钩的规章制度。
《通知》指出,企业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评价标准包括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两部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职业技能等级原则上分为五个等级。
认定方式可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安全生产考察、职业道德评分、工作业绩评定等多种线上、线下培训考核方式,全面考核员工综合素质,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统一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系统。(记者 钟鸿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