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遏制投机炒房

2020年07月15日16:24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人民网深圳7月15日电(陈育柱、李申)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推出八项遏制投机炒房的楼市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等。

  根据通知,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深圳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此前深圳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深户居民没有落户时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要求。

  深圳住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落户深圳即可购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这对于早期已落户深圳并连续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紧张背景下,适当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以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同时,为了堵住“假离婚买房”的漏洞,通知提出,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对无房但有房贷记录或已有1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如购买普通住房,继续按过往分别不低于50%、70%的贷款首付比例要求执行,如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即分别为60%、80%。

  为使存量住房计税参考价格更贴近市场价格,更准确地反映深圳市存量住房交易市场的真实情况,通知提出,对存量住房计税参考价格进行更新调整。此外,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在住房标准方面,通知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细化,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深圳目前的普通住房标准只考虑容积率和面积两个指标,从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偏热的情况来看,有必要增加价格因素,更合理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保障大部分群体对普通住房的需求,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价格上涨。”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此外,深圳还将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4月以来,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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