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深圳法院必须在全国法院当排头作示范

2020年11月10日08:2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要求深圳法院必须在全国法院当排头作示范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6部分33条,明确了人民法院支持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保障措施等,要求深圳法院必须在全国法院当排头、作示范,强调深圳法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工作方面要发挥核心引擎功能,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针对改革发展难点提出防范和支持保障措施

  《意见》第二至第四部分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判改革发展中的矛盾纠纷风险点、法律法规空白点和司法保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防范和支持保障措施。例如,围绕服务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强调深圳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妥善处理涉历史遗留用地、城市更新、建设用地出让及转让等纠纷,促进深圳土地资源合理流转。

  《意见》要求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加快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下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加班认定依据、薪酬计算标准等司法政策和审判规则。《意见》还提出推进金融审判工作创新,完善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逃汇套汇、洗钱等金融违法犯罪司法工作机制。加强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与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等法律问题研究,服务保障深圳金融业创新发展。

  此外,《意见》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严格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城市文明建设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保障举措。

  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意见》对人民法院自身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意见》在第五部分提出了一批改革举措,支持深圳法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如在完善诉讼制度方面,《意见》要求深化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全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探索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化行政裁判文书;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深圳法院前几年司法责任制、审判专业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意见》继续发力,要求推进审判工作标准化建设,将各个办案节点工作要点、时限要求、流程标准和文书样式嵌入信息化办案平台。根据诉讼程序改革、案件类型和繁简分流需求,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和合议庭建设,完善配套的分案机制与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加强法官员额统筹配置和动态调整,实现法官等级择优选升常态化,支持对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线办案法官实行特别选升,推进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市级统筹制度化。

  对人民法院承担的改革试点任务提出细化落实措施

  《实施方案》首批授权清单提出40项改革试点任务,其中人民法院参与的有7项。对这7项试点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已专门提出落实方案,《意见》又进一步提出细化要求。

  扎实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深化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执行转破产制度改革,推动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重整机制,探索无产可破案件简易退出机制。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制度,协同解决破产处置涉及的税收政策、企业注销、信用修复等问题。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扎实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探索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生命信息等新类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法律保护新模式。完善重点领域核心技术专利保护规则。完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为扎实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确保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地见效,《意见》还对加强党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营造改革氛围提出了要求。(记者 戚金城)

(责编:刘淞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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