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餐馆即日起不得设最低消费

2020年11月10日11:11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人民网深圳11月10日电(张靓雯)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从即日起,深圳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并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

  《决定》在《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基础上,增加5条内容,面向消费者、餐饮经营者、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政府部门等五大主体,在特区立法层面反对“舌尖上的浪费”。

  《决定》鼓励文明健康饮食,对于“大胃王吃播”等现象予以“叫停”,提出要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制作、传播和宣扬超正常食量饮食、暴饮暴食的作品和信息。同时提倡,办理婚丧嫁娶和其他礼仪活动从简用餐。

  对于餐饮经营者,《决定》提出其应当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在菜单上标注份量,并在餐后主动协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奖励。此外,还鼓励经营者创新推出有利于减少餐饮浪费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从源头解决餐饮浪费现象。

  《决定》还明确了对其他各类主体的具体要求。提出各单位食堂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餐制度,实行用餐人员动态管理;学校方面要把反对餐饮浪费作为日常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节约习惯;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反对餐饮浪费行为标准、规范,发布针对不同人群的膳食指南,并将反对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范围等。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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