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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规范水电燃气价格 城中村房东乱加价最高罚5万元

2022年12月12日14:11 |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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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官网截图

人民网深圳12月12日电(李申)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拟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政府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违法加价单位拟罚5万元至20万元,违法加价个人拟罚1000元至5万元。

近年来,深圳城中村房东翻倍加收水电燃气费广受关注。今年5至7月,深圳市司法局会同市水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中村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深圳市城中村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存在不同程度的加价现象,大大提高了城中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成本,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行为进行规范。

对此,《规定》拟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政府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不得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费用;不得通过欺诈、胁迫、强制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标准;不得通过破坏或者使用不合格、不标准的水电燃气计量器具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

同时,《规定》拟明确罚款额度:执法单位依法对违法加价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加价个人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拟要求,房屋出租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标准,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并提供相关收据或者发票,收据或者发票上应当载明使用数量和价格。

《规定》还提出,鼓励水电燃气经营者采用智能化计量工具,通过网络、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方便消费者缴纳相关费用,协助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存在违法收取水电燃气费、加收其他费用或者违法分摊有关费用并被处罚的,依法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

(责编:李申、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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