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进世界商展百强项目 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人民网深圳5月16日电(王星、曹欢庆)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加快深圳会展业发展,助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
《实施细则》聚焦20大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支持引进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100强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全国展览100强项目,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国际会议项目,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培育专业展会方面,《实施细则》明确,针对在深圳专业展馆举办且办展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新落地专业展会,按展会项目实际发生场租的25%给予连续三年的培育期资助,每个展会每年资助上限50万元,三年累计资助上限150万元。
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方面,《实施细则》提出,将按照每天2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场租补贴,其中15万平方米以下的展会补贴上限为3万平方米,15万平方米(含)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展会补贴4万平方米,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会补贴5万平方米。
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对定期在深举办、符合条件的国际性会议给予资助,支持标准为按照其实际投入场租费用的50%、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的30%给予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每届会议的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实施细则》将支持深圳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组织深圳企业参加市外国内展会的展位费、装修费、配套经贸活动费、承办费等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上限80万元。
《实施细则》还提出,对经认定为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的展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或机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深圳市已举办展会超50场,平均1.8天就有一个展会。今年全年,深圳预计办展面积超800万平方米,办展规模将创历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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