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违规“摆酒”穿上“隐身衣”
漫画: 首席编辑 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李科长最近入住新房,办不办乔迁宴,心里有些纠结,不办有些不甘心,办了又担心“栽跟头”。朋友劝他,办不办宴席不重要,重要的是把风声放出去,到时自然会有人上门表达“心意”,这样不仅“不违纪”,还能省下酒席钱。李科长有些吃不准,这样“不办宴席只收礼”能行吗?
【“纪律君”如是说】
岁末年终将至,各类喜宴酒席也即将迎来高峰期。“摆酒”本是人际交往、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党员干部将其当成敛财的“幌子”,借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就触犯了党纪法规的底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李科长朋友建议的这种“只在私下广而告之,不设宴但却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收受礼金”的行为,其实质是与组织“躲猫猫”,实不可取。这样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如意算盘”,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相关案例】
2019年12月,华电蒙能金通煤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杨宝智在为其子操办婚宴过程中,自认为“不主动通知下属,收的礼就不算违规”,违规收受42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65万元。此外,杨宝智还存在“私设小金库”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杨宝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延伸阅读】
近年来,大操大办问题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想着法地变换花样、顶风违纪。有的不知收敛,除传统的“婚丧宴”“生日宴”“升学宴”外,“乔迁宴”“参军宴”“考公就业宴”等宴请种类繁多;有的化整为零,以分批操办、异地操办、他人代办的方式规避监督;有的巧立名目,以聚会、“试菜”等名义变相继续操办。这种千方百计披上新马甲、隐身衣的做法,无非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让喜事回归亲情本质,远离利益侵扰。(记者 宁若鸿 通讯员 深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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