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3项举措助小微企业脱困再生
近日,深圳破产法庭、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府院联动协同 服务小微企业重整的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将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保护与拯救功能,支持和帮助陷入财务困境的小微企业“重获新生”。
据介绍,《行动方案》聚焦前端服务、高效审理、府院联动三大方面,提出13项创新务实举措,为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前端服务方面,将创新机制,拓展多元化解困境渠道。成立困境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推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深破通”平台设立“困境服务”专栏,推动“深i企”平台设立“债务纾困及破产保护”专栏,为小微企业提供困境拯救、进行重组与和解指导、市场化重整咨询等综合服务。指导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庭外重组与和解服务,积极通过纠纷和解、债务重组、资产盘活等方式积极拯救困境企业。推动“深破通”平台建立投融资信息专栏,高效对接市场化投融资需求。
在高效审理方面,进一步简化优化小微企业重整程序,不断降低拯救成本、提升重整质效。畅通重整申请立案渠道,为小微企业重整立案申请提供“一站式服务”。人民法院将通过微法院在线调查、线上听证、委托专业机构协助调查等方式,快速识别小微企业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对于困境小微企业,灵活运用预重整等方式,尽力保全企业营运价值,及时受理企业重整申请。探索企业及其相关个人债务人破产协同审理机制,通过指定同一管理人、制定统一重整计划草案等方式,协同解决企业及其相关个人债务人的债务问题。
在府院联动方面,建立庭署会商机制,通过会议协商、信息共享、联合发文等方式,合力推动解决破产事务办理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破产事务线上“一网通办”,为管理人查询破产信息、财产接管、资产处置等事项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便利服务。推动破产信息依法公开和信用修复。完善破产信息共享与联动公开机制,依法在有关平台公开市场主体破产相关信息。积极支持重整成功企业信用修复,推动其正常参与市场竞争。
据了解,深圳破产法庭、市破产管理署将积极落实《行动方案》各项举措,以务实行动助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办理质效贡献力量。(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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