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0处“老建筑”纳入保护名录
东门步行街、蛇口工业区、华侨城创意文化街区等30处深圳“老建筑”纳入保护名录。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彰显深圳城市特色,深圳市政府将东门步行街等5处历史风貌区列为第二批历史风貌区,将邓小平画像广场等25处历史建筑列为第三批历史建筑。
深圳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于2018年将福田区牛巷坊炮楼等42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建筑艺术、科学技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纳入《深圳市历史建筑名录(第一批)》,开展保护、利用与管理;2020年又将宝安区沙井古墟等26处古墟及古村列入全市第一批历史风貌区,将南山区南山炮楼等31处建筑列为全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在各区2023年普查评估确定的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资源基础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现场核实、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筛选出历史风貌区(第二批)和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名录。
深圳市历史风貌区(第二批)和历史建筑(第三批)保护名录推荐工作,重点关注体现改革开放核心价值和深圳城市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完善了深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力争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彰显深圳城市特色。比如,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和前沿阵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的试验场,蛇口工业区是改革开放“第一炮”发生地。华侨城创意文化街区根据厂房的建筑特点以及深圳对文化和创意产业的指引,完成了从旧工业区到文创园区的蝶变。罗湖区金啤坊(原金威啤酒厂)由工业生产线厂房改造升级为开放艺术街区,成为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新典范。
公报提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有关规定,抓紧开展该批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和挂牌,历史风貌区的挂牌和保护规划编制,以及辖区内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现场保护等工作,研究落实具体措施,高质量做好我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管理工作。(记者 樊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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