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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反映校服贵 广东: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2025年05月21日18:5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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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人民网深圳5月21日电 (刘森君)“外套280,裤子80,短袖60,一整套校服上千元”“有加绒款、马甲、羽绒、防风衣,比品牌衣服的价位都要高”“礼服穿的次数少、成本高,影响体育锻炼”……去年以来,深圳中小学校服一直是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热门话题,学生、家长们对校服的价格、质量等提出不少建议。

近日,广东省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全省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意见》指出,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

一方面,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

另一方面,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意见》明确,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实用、耐用、经济、舒适”的适度原则,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议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由家长根据个人需要自行确定校服套数,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冬季较寒冷的地区,在原有春秋装和夏装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冬装类型。立足环保节约,可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

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6年,初中、高中3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学校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

在式样设计方面,《意见》指出,各地各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发,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传承民族优秀文化。

《意见》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学校为采购主体,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

校服选用模式,主要有学校自行选用模式和属地统一选用模式两类;在收费管理方面,可选择学校代购模式或市场购买模式。

《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责编:李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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