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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野生穿山甲犯罪19人獲刑 最高判刑10年6個月

2022年06月07日08:53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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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涉野生穿山甲犯罪19人獲刑

  記者6月6日獲悉,深圳龍崗區人民法院近日集中審理了三起涉穿山甲及其制品犯罪的案件,對19名被告人判處刑罰並處罰金,最高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據介紹,該批案件19名被告人及其犯罪行為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各人有明確的分工,從2020年2月開始,在境內外人員配合下,合伙倒賣穿山甲及其制品,形成了長期穩定的跨境非法購銷鏈條。黃某、陳某、劉某和曾某等多名被告人通過廣西中越邊境收購或海關非法走私穿山甲及其制品,入境后運輸至深圳市、東莞市,再由蔣某等多名被告人收售或轉運至各地,包括向中藥材市場銷售穿山甲鱗片、在深圳本地通過農批市場轉售至私房菜館供人食用等。此三起案件中查証屬實的就有26隻穿山甲、約700公斤穿山甲鱗片,經鑒定分別屬於馬來穿山甲和中華穿山甲,涉案價值超過400萬元。

  龍崗法院環境資源法庭法官表示,穿山甲是生態平衡的重要參與者,是全球目前因非法獵殺而最為瀕危的野生動物之一,也是列入我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一級保護動物。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涉珍貴、瀕危野生穿山甲及其鱗片犯罪的過程中,被告人陳某、黃某、劉某等19人分別實施了殺害、收購、運輸、出售等行為,且形成多個涉及境內外的犯罪鏈條,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法院依法根據該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具體地位、分工和作用,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至10個月不等,並處罰金3萬元至5千元不等。(記者 解樹森 通訊員 張建國)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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