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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動房東承諾水電費不加價

2023年11月10日08:48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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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推動房東承諾水電費不加價

  自10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正式施行,明確包括房東、二房東在內的“代收費人”如果違法收取費用,由街道辦事處進行查處。但仍有小區不但沒降價,水電費反而加價了,市市場監管和市城管部門接到群眾投訴后開展執法行動。本月9日,本報刊發稿件《深圳專門立法規管城中村水電亂加價》對此象進行了深入報道,產生強烈反響。記者深入採訪了解到,目前,政府有關部門正在深入基層加強宣傳法規,積極推動房東、二房東簽訂自律承諾書,承諾水電費不加價。

  加強宣傳讓房東知曉新規

  “房東收取的水電費價格不合理。”李先生反映,他在3個月前,租住到寶安區新橋街道上寮社區一個城中村的出租屋。令他無法接受的是,樓棟管理員向他收取的水費為8元/噸,電費為1.2元/度,超過政府規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價格,讓他生活成本增加了不少。他說:“如果按政府指導價收水電費,每個月可省100多元,能抵兩天的伙食費了。”

  接到投訴后,記者跟隨市市場監管局寶安局、新橋街道執法隊的執法人員來到上寮社區。

  新橋街道執法隊的執法隊員找到了涉事居民樓管理員謝女士突擊調查,確定謝女士存在違規亂收水電費的情況,出具了《責令整改違法行為的通知書》,整改期限是7天,屆時將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市市場監管局寶安局工作人員對謝女士進行普法,要求水電價格要嚴格按照政府定價收取,要以公平的收費、優質的服務,贏取廣大租客的青睞,獲取長遠、合法的利益。

  謝女士對執法人員說:“我們會盡量配合政府工作,並把相關信息告知房東。我也希望所有房東、二房東都遵守新規定,把水電價都降下來,讓來深圳務工的年輕人受益 。”

  謝女士知會房東后簽下了自律承諾書,表示已知曉《若干規定》內容以及相關政策要求,並承諾嚴格執行政府定價,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加收水電燃氣費用。即刻對代收的 (樓棟或房間地址)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費用開展自查自糾:如存在加價收費行為的,立刻進行整改,嚴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政府定價和使用人實際使用數量收取費用。不以漲房租等方式變相加價代收取租客水電費。如本人今后存在違法加價代收取居民水、電、燃氣費用的行為,願意接受執法部門的調查處理,並依法承擔法律后果。

  據悉,寶安區已經組織各街道社區召開了執法培訓會和工作推進會,各街道都已經將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了宣貫,並將會讓所有房東、二房東都簽相關不加價承諾書,讓更多人知曉新規。

  亂加價最高罰20萬元

  根據《若干規定》,街道辦事處發現價格相關糾紛的,“應當主動調解、促進和解,及時化解矛盾”﹔發現可能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約談、提醒相關行為人或者負責人”﹔確實存在違法行為的,由街道辦事處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執法人員表示:“從現在到12月1日之前均為整改規范期,對群眾投訴舉報的涉嫌違法行為,我們都會進行責令改正、告誡提醒,但對拒不改正或者態度惡劣,拒不配合的,將依法查處,從嚴處理。”

  按照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和各街道分工合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供應企業(即供水、供電、燃氣公司)價格違法行為,街道辦事處負責查處代收費人(即本轄區內社區股份公司、物業、出租屋業主或管理人)違法收取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費用的行為。同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執法統籌和指導。

  近期,深圳市有關單位、各區政府採取了多項舉措全力推動《若干規定》落實落地。其中,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印發了《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定執法指引(試行)》。《執法指引》梳理了《若干規定》中有關執法問題的相關規定,按照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制定的標准文書填寫了參考樣式供執法單位參考使用,明確辦理投訴舉報注意事項、執法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主要事實和証據、代收費人加收水電燃氣費用行為處理意見,加強對相關單位執法指導,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效率。(記者 何泳)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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