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深圳頻道

6萬尾魚苗放歸大海“賠償”環境損害

2023年12月09日08:54 | 來源:深圳特區報
小字號

原標題:6萬尾魚苗放歸大海“賠償”環境損害

  記者從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獲悉,12月7日,深圳市首宗經司法確認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例開展替代性修復活動在寶安區大鏟灣舉行,共放歸海洋6萬尾黑鯛魚苗。

  此次活動以“增殖放流 共護海洋生態”為主題,旨在通過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將違法企業依法拉回到法治軌道,推動企業承擔賠償和修復義務,及時有效修復生態環境,實現“損害擔責、應賠盡賠”。

  據悉,增殖放流(Fish Stocking),是指人工方式向自然水域投放水生生物,通過創造新的魚群或增加現存的種群數量,實現水域群落結構的改善和優化,是水生生物種群資源恢復的重要手段之一。

  經過可行性和科學性的分析研判,結合大鏟灣碼頭海域水質水溫等環境特性,本次活動選定黑鯛作為放流魚苗品種。經過嚴格的檢驗檢疫和上報備案,現場科學、有計劃地投放黑鯛魚苗,不僅助力改善片區水質和水域生態環境,也同步向公眾科普增殖放流及環境保護知識,倡議生態趕海,保護海洋環境。

  據介紹,今年4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寶安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珠海永剛項目現場因工人操作失誤,致使廢機油流入新圳河。鑒於此次事件造成了生態環境損害,由寶安管理局發起,珠海永剛積極配合,迅速開展生態損害賠償磋商工作,並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按照協議,珠海永剛將通過生態補償宣傳、施工單位生態環境保護普法培訓、增殖放流工作等多元替代性修復活動,抵扣對地表水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10月,龍崗區人民法院針對該協議作出民事裁定,推動本案成為深圳市首宗經司法確認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例。

  2018年以來,深圳開始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針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企業在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的同時,還要落實生態環境損害主體責任,對已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修復和賠償。

  寶安管理局局長趙勝軍表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不僅有效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也有力助推“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法治意識落地生根,希望此次活動能成為具有啟發性、示范性、探路性的案例,不斷提高企業和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和參與積極性,助推生態環境保護向縱深發展。(記者 竇延文 葉志衛)

(責編:陳育柱、李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