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
國務院近日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工作進行全面部署。12月11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介紹了有關情況。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連續出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劉炳江說:“成功經驗可以總結為,聚焦產業、能源、交通三大結構調整,推進減煤、汰后、控車、治污和抑塵。關鍵在4個方面。”
一是我國天然氣消費量翻一番。天然氣消費量從2013年的近1700億立方米,到2020年翻一番。新增天然氣主要用於城鎮居民消費和煤改氣。8年時間,全國燃煤鍋爐和爐窯減少了40多萬台,2500萬戶農村居民告別了煙熏火燎的用能方式,減少煤炭消費量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10億噸。
二是我國實施鋼鐵行業和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減少鋼鐵產能、煤炭產能,清理整頓“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此外,長江沿江上千家化工企業搬遷、提標、改造。這些措施推動大氣污染物大幅減排。
三是大氣污染治理領域科技不斷進步。科技工作者自主研發大規模、高水平的治理設施,推動我國大氣污染治理水平大幅提升。例如,我國先進煤電企業達到天然氣電廠的排放水平﹔鋼鐵企業啟動超低排放改造﹔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模式,為解決長距離、跨區域大氣污染傳輸和應對重污染過程提供了科學依據等。
四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創建實施。在督察推動下,地方政府對空氣質量負總責的要求得以落地,每一條措施從布置、開展到最后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我國成為世界上空氣質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國家,煤源性污染基本得到解決。”劉炳江表示,與此同時,空氣質量從量變到質變的拐點還沒有到來,重污染天氣仍然多發頻發,產業結構偏重化工、能源結構偏煤炭、運輸結構偏公路還沒有得到根本改善。
在總結過去10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礎上,《行動計劃》傳承延續了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0%以上。
《行動計劃》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進行優化調整,並分別提出改善目標。將PM2.5濃度較高的山東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調整后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從“2+26”城市變為“2+36”城市﹔將PM2.5濃度基本穩定達標且對長三角地區污染貢獻較小的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的部分城市調出,突出重點、精准發力。
《行動計劃》更加突出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推動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多污染物協同減排。
持續改善空氣質量,需要打好法治、市場、科技、政策“組合拳”。
10年來,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連年增長,累計下達2000多億元,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和超低排放電價政策的實施,推動我國清潔燃煤發電規模成為全世界最大。環境保護稅法實施以來,多排多繳、少排少繳的原則,大幅提升了企業治污減排動力,推動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
“我們將繼續統籌各領域資源,與各地各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共同努力,利用法治、市場、科技、政策等手段,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劉炳江說。
今年,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安排330億元,重點之一是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據介紹,為有序開展清潔取暖,保障群眾溫暖過冬,將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穩妥實施新增清潔取暖改造,在改造過程中,要將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放在首位,新改造、尚不具備安全穩定通氣條件的,尚未經過一年實際運行檢驗的,不得拆除原有的燃煤取暖設施。
我國大氣污染治理進入負重前行、爬坡過坎的關鍵期。今年空氣質量波動,反映了大氣污染治理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劉炳江表示,將堅持精准、科學、依法治污,全面落實《行動計劃》的各項措施,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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