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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少年街頭飆車被處罰

2024年07月16日09:22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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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6少年街頭飆車被處罰

  暑假已經到來,深圳交警7月15日向全市家長發出提醒,做好交通安全監管,避免孩子在假期因自己的疏忽而發生交通事故。

  近日,羅湖交警接到市民來電舉報稱,在羅湖區愛國路東湖公園路段,有六七名10多歲的青少年騎電動車在打鬧,沒有戴頭盔,飆車“翹頭”。接到舉報后,羅湖交警立即展開調查核實,很快鎖定一群涉嫌飆車“翹頭”的違法駕駛人。陳某、黃某、區某、黃某恆、符某、曾某6人,在機動車道上來回飛馳,且均未佩戴頭盔,還時不時“翹頭”炫技、沖紅燈,有的當“演員”,有的當“觀眾”,在路上表演“速度與激情”,自以為帥氣拉風,事實上已觸犯法律底線,交警部門已依法予以處罰。

  由於兒童、青少年對道路交通規則認知不足,且面對緊急情況的應對能力較弱,難以適應復雜的出行環境,極易發生危險。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任道路安全教育老師,應在日常生活中時刻提醒孩子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引導他們正確過馬路、安全乘車等基本技能,假期一定要加強監管和教育,不要等到悲劇發生才后悔莫及。暑假期間,交警部門將重點關注學生群體、“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聚焦“一盔一帶”、“酒駕”、停車場安全等重點內容,持續開展精准宣傳和查處整治。

  交警呼吁全市家長,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他們的安全。同時,家長應當以身作則,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為孩子們樹立榜樣。切勿讓自己的孩子“猛跑式”過馬路,勿在人行道上嬉戲打鬧、飛奔猛跑﹔在自己小區或者外出在景區等地的停車場,不是小孩玩耍的地方,小心車輛盲區﹔不可以縱容孩子未到法定年齡就使用相應的交通工具,騎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騎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平衡車、滑板車等不屬於交通工具,嚴禁上道路行駛。

  暑假期間,交警部門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記者 解樹森)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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