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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區發布2026年學位申請提醒

2025年04月09日09:04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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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4月抓緊辦好租賃憑証

  明年入學的新生家長請注意,尤其是對租房申請學位的家庭,租賃憑証要抓緊時間辦理了。近日,深圳市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坪山、光明以及大鵬等區(新區)陸續發布學位申請“溫馨提醒”,提醒2026年租房申請學位的學生家長應在本月辦好租賃憑証。

  租賃憑証應提前一年以上辦理

  記者梳理各區發布的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溫馨提醒”發現,各區教育部門發布的2026年租房申請學位的政策保持穩定,對租房時間均進行了嚴格限定,基本都要求“父母在學區范圍內租房時間連續一年以上”。

  各區教育部門要求辦理租賃憑証的簽發及有效延續日期略有不同,其中,福田、羅湖、南山、寶安以及坪山的教育部門均要求租賃有產權証明住房的家庭,須在2025年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房屋租賃憑証》(以初始發証日期為准)。鹽田區則規定,非深戶籍申請人《房屋租賃憑証》的發証日期須在2025年4月15日前,深圳其他區戶籍的租房家庭,辦理《房屋租賃憑証》的日期有所放寬,發証日期須在2026年4月1日前即可,但需提供在深圳市其他區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查詢記錄。

  光明和大鵬同樣對深戶家庭放寬《房屋租賃憑証》的辦理日期,暫不執行“父母在學區范圍內租房時間需連續1年以上”的規定,其中,光明區要求深戶適齡兒童、少年家庭在入學當年4月30日(含)前辦理《房屋租賃憑証》並做好居住信息登記即可。對於《房屋租賃憑証》的有效期,多數區要求租期至2026年9月30日之后,南山區則要求租賃有效期延續至2026年12月31日(含)之后。

  4月30日前登記居住信息

  對於明年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公辦學位的家長,多個區教育部門指出,其租住房屋隻適用於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特殊住宅類房屋,且租住房屋時長不計算積分。辦理居住信息登記的日期,各區教育部門也做了明確規定,要求租戶在今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辦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記(含監護人及學位申請人)。

  羅湖、南山及寶安等區的教育局還要求,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証明申請公辦學位也須提供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需要與居住信息登記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教育部門強調,在學位申請期間,教育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上門進行實際居住情況核查,如發現學位申請家庭沒有實際居住或提供虛假居住材料申請學位,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資格。(記者 姚卓文)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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