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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配售型保障房封閉管理 禁止變為商品房

2025年05月29日10:07 | 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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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封閉管理!禁止變為商品房

  記者5月28日從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獲悉,《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發布,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值得關注的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將以小戶型的一居室和兩居室為主。實施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變更為商品住房。購房人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簽訂買賣合同滿3年后,可向住房主管部門申請在信息平台進行封閉流轉,面向符合條件的對象轉讓。《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配售方式及流程、封閉管理、使用監管等內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涵蓋規劃計劃、建設籌集、建設項目管理等內容,主要對三類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有關內容進行完善。

  據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體系中的一種住房類型,是指按照有關政策規劃建設,限定戶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實施封閉管理,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工薪群體配售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現房配售,以小戶型的一居室和兩居室為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配售價格按照覆蓋項目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適度合理利潤以及相關稅費等原則,適當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住房供需關系、工薪群體支付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具體項目的配售價格在項目配售通告中載明。

  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滿足深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3年內未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申請人在深繳納社保滿5年(具備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准條件的,在深繳納社保滿3年)等條件。住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具體情況,調整部分申請條件,具體項目的申請條件在項目配售通告中載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變更為商品住房。購房人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簽訂買賣合同滿3年后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門申請在信息平台進行封閉流轉,面向符合條件的對象轉讓,市住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制定參考價格上限等方式規范轉讓行為。發生回購的,回購價格=原購買價格×(1-年折舊系數×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舊系數取1%。

  據悉,上述政策文件於2025年5月28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電子郵件等渠道提交意見和建議。(首席記者 李秀瑜)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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