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發布“信用十二條”促進信用經濟試驗區建設

記者從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報獲悉,前海管理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研究制定的《關於高水平創建信用經濟試驗區 促進前海信用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信用十二條”)自今年9月29日起實施,聚焦產業鏈、國際化、生態圈三大方向,促進前海信用服務業加快集聚。
據悉,《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要求“創建信用經濟試驗區”,創建信用經濟試驗區是首次在國家級文件中提出的一項創新性極強的工作,通過制訂專項政策鼓勵優質信用服務機構在前海聚集,有利於引導社會不斷挖掘信用價值、創新信用應用場景,為全國發展信用經濟提供有益實踐經驗。
在打造信用機構產業鏈方面,“信用十二條”允許企業在經營范圍中增加“信用調查、信控咨詢、信用科技”等內容,為前海信用服務機構合規經營提供支撐。同時,支持在前海設立公共信用數據研究機構,高水平建設前海信用服務產業集聚區,並支持前海信用服務機構拓展信用應用場景、依法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其中,對在前海合作區依法實際經營,提供公益性數據共享服務的信用數據綜合服務平台運營主體,經深圳市信用服務業主管部門認定后,給予50萬元一次性支持。同時,針對企業創新信用應用場景,相關案例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典型案例或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支持。
在促進信用服務國際化方面,“信用十二條”支持前海信用服務機構加強跨境信用合作,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助力企業出海,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引入外資。對切實服務企業強化信用風險防控、提供企業償付能力信用信息綜合報告的信用服務機構,按照不同服務情況給予每家機構每年最高300萬元支持。
在構建信用發展生態圈方面,“信用十二條”鼓勵前海信用服務機構參與信用相關標准的研究,並按不同檔次予以20萬元至100萬元支持。支持信用服務機構享受各類政策,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信用建設發展聯盟及相關行業協會在前海舉辦論壇及行業交流活動,促進行業交流與共融發展。
深圳特區報記者 寧若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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