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網友留言丨消費貸亂象觀察之三
貸款投訴無門,監管存在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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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15”前夕,不少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部分銀行和機構的個人貸款業務,存在虛假宣傳、違規推廣、貸后管理混亂等現象。有些消費者經過反復投訴后問題得以解決,更多人則陷入投訴無門的困境,暴露出行業發展無序、監管存在盲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深圳網友肖先生反映,2025年11月,他接到微眾億科(深圳)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推銷電話,對方自稱“微眾銀行旗下分公司”,可辦理173萬元低息貸款。以“激活額度”為由,肖先生向其支付了3萬元“材料費”,卻並未獲得承諾中的高額度,實際利率也遠高於宣傳。
肖先生多次向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直到2026年元旦前才拿回退款。雖然錢款最終追回,但歷時近兩個月,維權過程頗為曲折。
除了直接針對貸款的虛假宣傳,一些機構還以教育培訓為名誘導消費者辦理分期貸款。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有大量網友投訴深圳市青學偉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線上成人學歷提升培訓為名,誘導學員網絡貸款,並存在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情況。
甘肅網友陳先生反映,青學偉業招生老師電話誘導其購買課程服務,總費用5000元,其中通過海爾消費金融貸款4500元。他發現平台不正規后申請退款遭拒,陷入“無服務卻需還貸、親屬遭催收”的困境。直到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介入,該公司才提出,需要扣除違約金等費用后才能解除分期支付。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網絡平台還違規將營銷觸角伸向大學校園。
河南網友丁女士表示,在校期間,“分期樂”平台推廣人員進宿舍以“注冊送禮品”為名推銷網貸。平台宣稱利率隻有百分之幾,實際卻超過20%,有些甚至達36%。“‘分期樂’違規給學生推廣貸款,誘導學生在未確認還款能力的條件下借款,讓在校大學生走向不歸路。”
陝西網友饒先生也深有感觸,他身邊很多同學因網貸陷阱陷入困境。他本人也是因為校園推廣,從大學開始使用“分期樂”借款,也曾因逾期還款遭遇暴力催收。“網貸利率和正常銀行利息相差近10倍,但很多年輕人對此並無概念,希望加強金融知識普及和網貸監管。”
貸后服務與管理環節的問題同樣頻發,成為消費者維權的又一痛點。山西網友王女士因中信銀行信用卡賬單未有效送達,在未收到通知的情況下產生逾期,影響個人征信。她多次要求銀行提供已送達憑証,銀行無法提供,卻堅持以“逾期事實”為由拒絕更正征信記錄。
“根據規定,因信息提供者過錯造成的不良信息應當予以更正。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簡單粗暴、拒不糾錯,直接損害消費者信用權益。”王女士說。
還有網友遭遇“結清欠款后仍被扣錢”的怪事。河南網友劉女士與微眾銀行的第三方催收單位達成協議,約定還款45000元后銀行出具結清証明。
2025年12月底她還清款項,銀行不僅遲遲不開証明,2026年1月初又從其工資卡劃扣6000多元。她多次聯系第三方公司和微眾銀行均無人回應,最終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平台投訴才解決問題。“如果錢沒那麼多,可能我也不折騰了。”劉女士說,普通老百姓遇到這種事真不知道找誰,心裡很煎熬。
消費者維權難背后,是監管責任邊界模糊的現實困境。
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有市民投訴“分期樂”融資成本過高,該局回應稱:“深圳市分期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屬於我局審批設立的地方金融組織,我局不具有相應法定職權處理您反映的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許多身邊常見網貸平台,如“分期樂”等,實際上並非持牌金融機構,而是助貸平台,相當於貸款中介。目前這類機構沒有明確的行業監管部門,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的“灰色地帶”,讓消費者維權無門。
近日,金融監管總局針對互聯網助貸業務問題,約談分期樂、奇富借條、你我貸借款、宜享花、信用飛等5家平台的運營機構。
金融監管總局要求,平台運營機構在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借貸業務時,應當切實規范營銷宣傳行為,清晰明確披露借貸產品息費信息,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護規定,依法合規開展催收,健全客戶投訴解決機制,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謝蘭軍建議,遇到不合理消費貸、套路貸等情況,消費者應及時向金融監管部門和消費者保護部門舉報反饋,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和金融監管機構也應建立聯動執法機制,形成合力,共同維護金融消費市場的健康秩序。
3·15網友留言丨消費貸亂象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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